檢測類型安全質量檢測
服務內容辦理驗廠手續、工業廠房、外資驗廠、外商外企
房屋危險性鑒定應按A、B、C、D 四等級
安全質量檢測可靠性檢測
所在地深圳
收費標準根據實際情況協商
出報告時間3-7天
是否現場檢測是
檢測報告有
檢測方法量尺、探針等
服務合同一式三份
檢測范圍學校/賓館/廠房/小區/民房/幼兒園
檢測項目樓房完損性鑒定,廠房檢測
檢測地區全國
一、結構或構件的驗算應按國家現行標準執行。一般情況下,應進行結構或構件的強度、穩定、連接的驗算,必要時還應進行疲勞、裂縫、變形、傾復、滑移等的驗算。 對國家現行規范沒有明確規定驗算方法或驗算后難以判定等級的結構或構件,可結合實踐經驗和結構實際工作情況,采用理論和經驗相結合(包括必要時進行試驗)的方法,按照國家現行標準《建筑結構設計統一標準》進行綜合判斷; 二、結構或構件驗算的計算圖形應符合其實際受力與構造狀況; 三、結構上的作用及作用效應分項系數及組合系數應分別按本標準第3.0.2條和第3.0.3條確定,并應考慮由于變形、溫度等因素造成的附加內力; 四、當材料種類和性能符合原設計要求時,材料強度應按原設計值取用。 當材料的種類和性能與原設計不符或材料已變質時,材料強度應采用實測試驗數據。材料強度的標準值應按國家現行標準《建筑結構設計統一標準》有關規定確定。 取樣時不得損害結構的正常工作; 五、當混凝土結構表面溫度長期大于60℃,鋼結構表面溫度長期大于150℃時,應考慮溫度對材質的影響; 六、驗算結構或構件的幾何參數應采用實測值,并應考慮構件截面的損傷、腐蝕、銹蝕、偏差、斷面削弱以及結構或構件過度變形的影響。

樓板承載力檢測可供執行的標準有《預應力混凝土空心板》(GB/T 14040-2007)和《鄉村建設用混凝土圓孔板》(GB 12987-2008)兩個,檢驗時應依據哪個產品標準進行呢?根據GB/T 14040-2007和GB 12987-2008的適用范圍、03ZG401結構圖集和96EG404設計圖集,結合《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 50010-2010)和房屋建筑設計規范,3層以下房屋用作建筑的樓面,可執行GB 12987-2008、GB/T 14040-2007或現澆,而4層以上房屋用作建筑的樓面須執行GB/T 14040-2007或現澆。
樓板的檢驗項目
無論樓板執行哪個標準,一級樓板均不允許出現裂縫。按照《混凝土力學性能試驗方法》(GB/T 50081-2008)和《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方法》(GB 50204-2002)及產品標準之規定,樓板主要檢驗外觀質量、尺寸偏差、混凝土強度、撓度、承載力和抗裂6項指標,而不需用檢測裂縫寬度。
外觀質量:主控項目不應有露筋、孔洞和裂縫等嚴重缺陷,還應在明顯部位標明生產單位、規格型號、生產日期和質量驗收標志。
尺寸偏差:幾何尺寸中高度(±5)、側向彎曲(l/750且<20)和主筋保護層厚度(+5,-3)不應有影響結構性能和安裝、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
混凝土強度: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按立方體抗壓強度標準值劃分。樓板的混凝土抗壓強度標準值應不小于30MPa,檢驗依據《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T 50107-2010)進行。
力學性能:樓板的力學性能只檢驗承載力、抗裂和撓度3個參數。進行力學性能試驗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應在0℃以上的溫度環境中進行試驗;遠離振源,場地平整,支墩基礎應堅實;外觀質量和尺寸偏差應經檢驗合格;嚴禁碰撞受力的樓板用于力學性能檢驗;混凝土養護時間達到28天。進行力學性能的樓板是在外觀質量檢驗和尺寸偏差檢驗合格的基礎上抽取3塊,1塊用于檢驗,另外2塊備檢。

l、工程材料檢測
“五強兩比”、鋼材化學分析和防水材料、給排水管材、建筑涂料、保溫材料、粉煤灰、砼物理力學性能、砼外加劑摻合料、電線電纜開關插座性能以及建筑外墻飾面磚粘結強度等的檢測。
2、工程基樁檢測
靜載試驗、低應變法、高應變法、鉆芯法、聲波透射法等檢測工程樁單樁承載力和樁身完整性及地基承載力。
3、建設工程結構檢測
混凝土結構、砌體結構及鋼結構無損檢測、建筑構配件質量檢測。
4、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檢測
建筑工程室內氡、、苯、氨、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TVOC)含量及用于裝飾工程的建筑裝飾材料有害物質含量的檢測。
5、建筑智能化系統檢測
可承擔綜合性的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含智能化住宅小區)的通信網絡系統、信息網絡系統、建筑設備系統、火災自動報警及消防聯動系統、安全防范系統、綜合布線系統、智能化系統集成系統功能效果與相應設備、材料、產品質量檢測。
6、民用建筑工程可靠性。
民用建筑工程安全性和正常使用性可靠性。
7、建筑門窗檢測
建筑門窗三項物理性能(氣密性、水密性、耐風壓)檢測。
8、建筑幕墻檢測
建筑幕墻三項物理性能(氣密性、水密性、耐風壓)檢測。
9、建筑熱工(節能)檢測
墻體保溫性能、門窗氣密性及設備系統節能性能檢測。
10、市政(道橋)檢測
市政工程材料質量檢測及道路橋梁功能性能和結構安全性能檢測。

1、既有結構延長使用年限、改變用途、改建、擴建或需要進行加固、修復等,均應對其進行評定、驗算或重新設計。重新設計由申請單位確定。
2、 對既有結構進行安全性、適用性、耐久性及抗災害能力進行評定時,應符合現行標準《工程結構可靠性設計統一標準》的原則要求,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根據評定結果、使用要求和后續使用年限確定既有結構的安全情況。
(2)既有結構改變用途或延長使用年,承載能力極限狀態驗算宜符合《工程結構可靠性設計統一標準》的有關規定;
(3)對既有結構進行改建、擴建或加固改造而重新設計時,承載能力極限狀態的計算應符合相關規范和標準的規定;
(4)既有結構的正常使用極限狀態驗算及構造要求宜符合相關規范的規定;
(5)必要時可對使用功能作相應的調整,提出限制使用的要求。
3、 既有結構的檢測報告編寫過程中遵循以下幾大原則:
(1)結構既有部分混凝土、鋼筋的強度設計值應根據強度的實測值確定;當材料的性能符合原設計的要求時,可按原設計的規定取值;
(2)設計時應考慮既有結構構件實際的幾何尺寸、截面配筋、連接構造和已有缺陷的影響;當符合原設計的要求時,可按原設計的規定取值;
(3)應考慮既有結構的承載歷史及施工狀態的影響。歷史年代,建筑背景等時代因素相結合,考慮既有房屋對周邊建筑及居民的影響,也要考慮建筑實際的當前狀況,給申請檢測的單位提供中肯適宜的修繕或改造方案,為后續建筑改造或修繕提供數據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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